平等的受教育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之一。然而,在我国农村,女孩上学的机会少于男孩已经是不可争辩的事实,那么为什么农民们不愿送女孩上学呢?
社会对男女角色的认定影响到女孩的受教育权。
广大的中国农村,在人们的心目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早就根深蒂固。问女童的父母为什么单让男孩
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影响到女孩的受教育权。
在中国农村,妇女的社会地位是从属于丈夫的。对这一现象的最好表述莫过于俗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出的女泼出的水”。按照大多数不愿送女孩上学的父母来说,“女孩将来是别人家的人,上学是为别人投资”。由于中国农村妇女在家庭中难以有与丈夫平起平坐的地位,再加之妇女们自己不自觉地让丈夫在家庭中起支配地位(这表现在“夫荣妻贵”、“丈夫是一家之主”),她们在家庭决策中往往被边缘化,几乎没有什么发言权。父母们习惯性认为,女孩们将来的命运是好坏有她们未来的丈夫一手撑着,父母没有必要为她们的前途作任何设计。再说,父母们把一切期望都押在家里的男性公民身上,他们不指望从女儿们身上得到多少回报,因此也没有必要花大成本送她们读书。
母亲经济能力的低下影响到女孩的受教育权。
诚如上面所述,妻子在家庭生活中处于从属地位,丈夫是一家之主。丈夫是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于家庭内部资源的分配,丈夫最有发言权。而妻子的主要任务是生孩子、照看孩子和做家务,这些劳动是不能给家庭带来收入的。因此,在决定是送男孩还是送女孩上学的问题上,母亲更有可能是听丈夫的或者干脆反对送女孩上学。因为,母亲们从自己的亲身体验中感觉到,她的将来只能靠儿子。女儿的家里再富有,女儿也没权决定给娘家多少财产。而丈夫呢,当然更是愿意送儿子上学。
政策方面的性别歧视影响到女孩的受教育权。
一个国家的公共政策影响着社会性别的平等。目前我国的教育在政策方面是存在一些性别歧视的。这主要反映在:在教育政策方面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甚少,农村义务教育还有不少困难,而受害最大的是女童;大中城市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入学招生政策中包含着性别的不平等。这表现在城市户籍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对外地户口的学生或者拒收,或者收取很高的“赞助费”“建校费”,然而,城市里的外地人基本上是来自农村的打工人员。城市从而将许多来自农村的适龄儿童排斥在基础教育之外。这些在城市里失学的孩子绝大多数是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