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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播违法电视短片广告

2004-10-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陕西省周至县 纪卓瑶 我有话说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发出通知,凡是以电视短片形式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一律停播,对违反规定继续发布此类广告的广告主和媒体,工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曝光。

但是,除了这类广告外,一些美容业、食品业以及化妆品、保健品、农资产品等短片广告也很惹眼。在一些美容院、美容中心所做的电视短片广告中

,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影视明星制造着“轰动效应”;一些食品、保健产品类电视短片广告中,有的本来在公众心目中颇具威望的专家、教授竟然对产品进行夸大其辞的宣传;一些化肥、农药产品类电视短片广告中,原本老实巴交的农民口里说的全是经过导演的话;高考的中学生成绩考得好了一点,一些商家也“请”其做代言人“现身说法”,宣传某某牌滋补品、营养品的神功奇效。

这种虚构故事情节,借助名人、明星和平常百姓所拍的电视短片广告,如果是虚假的,更具有欺骗性、误导性,其危害性也就更大。因此,对这类广告要加大管理和查处力度,对违反《广告法》、虚构故事情节的电视短片广告,必须禁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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