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2004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22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今年7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指示,肯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取得的进展,强调要继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实事求是地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充分认识存在的问题,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进一步明确任务,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吴仪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自去年7月在全国开展以来,经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总体运行比较平稳,进展比较顺利,管理和运行机制开始形成,试点地区农民就医状况有所改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有所加强。
吴仪指出,各地区在试点实践中创造并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一是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二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奠定群众基础;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进行实践探索,不断调整和完善制度建设;四是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民主监督,保证试点工作取信于民;五是重视提高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农民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六是注重发挥专家作用,加强指导督查,提高试点工作水平。这些经验为扩大试点和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吴仪强调,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试点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地方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不够好;多数地方还没有建立起合理的农民缴费机制,一些地方合作医疗基金没有完全封闭运行;一些试点地区的试点方案不够科学、合理;一些农村医疗机构服务不规范,药品价格偏高;合作医疗机构的管理能力薄弱。
吴仪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以及广大基层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积极稳妥、群众自愿和结合实际的原则,集中精力,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解决试点中暴露出的问题。要合理调整试点工作方案,完善试点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扩大试点,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地卫生、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农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