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皇家科学院本月中旬宣布,把200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挪威经济学家芬恩・基德兰德和美国经济学家爱德华・普雷斯科特,以表彰他们在动态宏观经济学领域作出的贡献。对此,国内媒体已对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报道,在此不再赘述。但作为一个中国学者,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也在思考着一个问题:中国学者在很长时
一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进入了国际化和本土化相互缠绕的复兴时期。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人文精神论争,到九十年代后期开始并延续至今的有关学术规范和学术腐败的讨论,标志着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品格、反省意识、批判和怀疑精神、知识生产和创新等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多年过去了,按理,具有几千年丰厚历史和文化底蕴的人文社会科学,理应得到一个长足的发展,尤其是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为经济理论的创新提供了一个逼近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难得的时空题材。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学术制度安排及其导向存在着缺陷,导致了我国学者不具备获取诺奖的基础和缺乏通往诺奖的路径依赖。
中国两千多年来占统治地位的儒教文化的国粹,是“学而优则仕”,它的结晶是“科举制度”。尽管科举制度已废除了一百多年,但迄今为止,它对国民的意识形态及其行为方式的影响,至少还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官本位”侵蚀学人的探索精神,另一是教育制度鼓励“死记硬背”和“应试教育”。以前者而言,它会驱使有可能成为一代大师的学者在“资源配置权”的诱导下放弃学术的执着追求;就后者而论,它束缚了人们的个性发展和思维创新。
众所周知,无论自然科学抑或社会科学,诺奖通常是基础科学中的杰出成果。基础科学不仅对学科建设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对提升应用科学的层次或梯度也具有重要作用。古人云“形而上者为之道,形而下者为之器”。当然,我们不可以将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关系完全理解为道和器的关系,不过,我国现阶段的学术制度安排却明显反映出重视应用科学有余而关注基础科学不足的倾向。这种状况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表现得极为突出。以经济研究为例,现有的关于成果评奖、课题认证、职称评定等等,无不与成果的社会应用和经济效益挂钩,上级主管部门对高校和科研究机构的考核,通常以课题数量和经费多少为标准,政府科研项目的评奖和认证,时常由一些学术造诣不深的官员实行“内部人控制”;一些高校为了扩大生源和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广泛开设一些贴近应用科学的实用专业,同时,为了提高知名度和尽快“上台阶”,一些高校对论文和著作实行非常可观的奖金刺激。无独有偶,一些出版社卖书号成风,一些杂志也名正言顺地大收版面费,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显然,这些现象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学术领域的商业化倾向,严重伤害了学人的探索热情。
美国之所以连年摘走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桂冠,撇开其先进的经济体制和工业组织以及由此决定的教育、学术制度安排,应该说是与其长期重视基础科学分不开的。诚然,美国的大学教授们每年都承担着大量的社会课题,美国的学术机构每年也进行广泛的评奖活动,但他们的社会课题通常是基础研究在社会领域中的运用和检验,不是“为课题而课题”;他们的评奖制度则有严格的学术规范和较科学的成果认证机制,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成果的基础科学贡献为标准的。但遗憾的是,我国的情况不是这样。由于课题立项和成果评奖成了高校获取重点学科、博硕点、学院转大学以及教师晋升职称的指挥棒,学人为自身利益计,往往会放弃对真正学术的追求,或整天动脑筋于应用科学课题的框架设计,或心不甘情不愿但又不得不为课题、评奖而斡旋于必要的人事关系网络。关于这些问题,学术界曾有过广泛的讨论,温和批评者有之,激烈抨击者亦有之,但总的来说,集中于如何对课题、评奖的规范化和反对学术腐败,并没有专门从课题和评奖有悖于基础科学研究的角度来进行广泛的讨论。当我们联系诺贝尔奖来透视我国的学术制度安排及其导向时,这个问题应该引起关注。
二
其实,课题是一种社会投入,它只有通过终极科研成果才能体现其价值,而成果认证则需要较长时间的学术社会化过程来检验。考察历年的诺奖成果,可以说没有哪一个大师的获奖作品完全是由课题而成,即便某一课题是获奖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也是以厚实的基础科学为理论背景的。目前,我国每年的课题财政经费支出高达上百亿元,在众多的课题项目中,虽有一些是基础科学项目,有一些是对社会经济发展起指导作用的优秀成果,但基础科学的课题比例太小,缺乏中长期的重大的基础科学项目;课题项目的“短平快”致使相当部分的课题质量低下,同题复制现象严重,从而使课题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和价值。不言而喻,政府设立课题的初衷,是希望每年能出现一些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思想意识形态起推动作用的成果,是希望通过课题来加强学科建设,但如果我们的学术制度导向不是讲究课题质量而是鼓励数量,或是过分强调课题的应用性,那么,学者“为课题而课题”就会蔚然成风,基础科学的研究就会被淡化了。
作为课题“孪生兄弟”的评奖活动,是我国现阶段学术制度安排及其导向的另一组成部分。一些具有学术良知的学者,对各种类型的评奖活动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唏嘘不已。概括而论,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评奖的时间限定反映学术导向的短期行为;2、由“学缘”派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严重影响着成果的命运。毋庸置疑,将评奖对象限定在2 3年(甚至是当年)内公开发表的成果,无疑是激励学者放弃需要花费巨大精力潜心琢磨的基础科学研究;而“关系决定命运”则无疑会诱使广大学者从“生产性努力”走向“分配性努力”。大家知道,荣获诺贝尔奖的成果大多是几十年前发表的作品。因此,一个国家的学者要跻身于诺奖的行列,必须甘心寂寞于暂时的荣辱毁誉,十年方能磨一剑,而不是2 3年内就急于“华山论剑”。殊不知,成果本身会说话,心静方能成正果,那些抄袭、拼凑的作品,恰似一篓螃蟹,岂能形构云帆济沧海?!――感悟于一年一度的诺贝尔奖,我们大声疾呼,现在该到调整学术制度导向、整顿学术规范的时候了!
我国现阶段不利于基础科学厚实发展的另一重要因素,是缺乏科学认证成果的机制。以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认证机制而言,目前我国的名牌高校普遍采取自然科学的评价标准,以发表在国内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的论文数量以及论文被引用的频率来认证人文社会科学,并以此界定学科带头人和拔尖人才,等等。然而,这种同国际接轨的统计和计量化管理,并不完全适合于人文社会科学。因为,从社会科学研究的问题和方法来看,研究者明显带有认识的个性和历史的局限性,他们会受到文化背景、思想观念、政治意识、心理偏好、历史传统、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因而文科学者的国际化论文数量和引用频率便自然逊色于自然科学,再加上社会科学产品在需求、经费等方面远不及自然科学,于是,处于“弱势群体”的人文社会科学在大学文化中受到了来自认证机制的抑制,从而导致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研究得不到应有的发展。就自然科学成果的认证而论,虽然它同国际接轨的操作程序要比人文社会科学简易可行,但由于课题的商业化和评奖制度的缺陷,其基础科学的研究也在很大程度和范围内被边缘化了。
三
问题通常会催生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手段。近几年来,一些学者针对滋生学术腐败的不良导向提出了许多政策性建议,不过,在我们看来,那些针对课题、评奖、成果认证等弊端所提出的改革方案,虽能净化学术环境,但只能改变学术制度安排的“游戏规则”,并不能从根本上“重新洗牌”,从而让我国的学术成果靠近诺奖金字塔。用经济学的语言来讲,决定游戏规则的因素只是“外生变量”,那么,其“内生变量”是什么呢?或者确切地说能够推动我们靠近诺奖的内生变量是什么呢?我们认为是学科制度建设。
学科作为一个独特的范式,它包括观念和运作两个层面的含义。学科在观念层面上的范式建构,主要是形成一种研究纲领式的知识或思想传统;学科在运作层面上的范式建构则主要是针对学术共同体而言的,它包括教师的职称谱系、专业定位的系列化、学生培养计划的设置、学术组织和会议制度,等等。我们通常所说的学科制度建设,是指学科在运作层面上的范式建构。事实上,学者能否冲击诺贝尔奖与他所处国度的学科制度密切相关,这不仅是因为合理的学科制度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一个科学的学术活动平台,更重要的是,科学的学术活动平台是学者进行基础科学研究的不可或缺的条件。但是,较之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的学科制度建设是不完善的。例如,我国的学科设置还没有清晰的学科目录的规范性文本,一些专业科目没有“户籍”;学科制度中的评价标准多维纷繁,给学术腐败提供了土壤;学位点设置、重点学科评审和学科基地建设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统一标准,等等。所有这些,均不利于形成有竞争力的学术群体,不利于学术的“兵团作战”,而世界顶尖级的科研成果往往在初始阶段是学术群体进行“兵团作战”的结果。这些问题应该成为我们现在展望和将来谋划诺奖时关注的焦点问题。
在当前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复兴的语境下,学科制度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科学的无国界性,我们可以大胆地借鉴或引进西方以研究纲领式的知识或思想传统为主要内容的学科范式建构,以诺贝尔奖为目标函数,不断调适学科制度,我们坚信诺贝尔奖之花终有一天会在中国的大地上开放。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