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31日电中共中央宣传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行工作的政治意义,切实做好2005年度《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行工作。
通知指出,《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均为中央级党报。《光明日报》是党中央举办、中宣部
通知要求:一、把《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列入中央级党报的征订范围。中办2003年19号文件明确提出,“凡是公费订阅报刊的乡镇以上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要首先订阅党报党刊特别是中央级党报”。各级党委宣传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办19号文件精神,在治理党政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光明日报》、《经济日报》2005年度发行稳定。二、重视《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的发行工作。要明确责任,加强协调,统筹兼顾,抓好落实。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抓好重点单位的发行工作,积极推进《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进报刊亭零售工作。三、各级党委宣传部要与邮政部门密切配合,及时解决收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各地邮政局将两报列入征订重点考核范围,定期检查收订进度,并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投递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