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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地认识与发展相联系的几个关系

2004-11-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高祖林 我有话说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基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的准确判断,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各发展要素的辩证认识,对当代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正确把握,充分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注意处理好与发展相关联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

早在50年代,毛泽东同志就提出要协调处理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并发表了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今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我们面对的利益群体更多,利益关系更复杂,能否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对于推进发展就显得更加重要。科学发展观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把发展作为一个系统加以考虑,强调用统筹兼顾的方法来协调处理现代化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

首先是辩证地认识和处理好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之间的关系。在人类社会这个系统中,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是互为条件和相互作用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经济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没有经济实力,什么事也办不成,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都只能是一句空话。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集中力量发展经济,使我国形成发达的生产力,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物质基础,是我们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掌握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和长治久安的物质基础。”当然,经济活动只是人类活动的一部分,经济活动必须依靠人来进行,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促进人类的幸福和发展。如果经济发展的成果不能落实到社会进步和人民的幸福和发展上,经济发展不仅失去了本质的意义,也丧失了持久的动力。可以设想,如果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长期滞后,人的素质不能有效提高,经济的持久发展何以得到支持?如果社会发展中不断出现严重的矛盾和问题,社会不能稳定,又怎能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因此,经济、社会和人的发展是一个整体,任何一个方面都不能疏忽和偏废,我们既不能为经济而经济,也不能因强调社会和人的发展而忽视经济发展。

其次是辩证地认识和处理好发展同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发展同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是一种互相作用、互为依存的关系。发展必然要消耗资源,发展也必须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我们必须看到,资源供给总是有限度的,很多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过度消耗导致的结果就是饮鸩止渴。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态环境的过度破坏最终导致的不仅是发展的不可持续,甚至可能是人类的自我毁灭。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弱,这是我们国家的基本国情。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已越来越突出,生态环境的形势已十分严峻。因此,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明确,我国的现代化起步较晚,走的是后发追赶型道路,工业化进程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发展的进程一刻也不能停滞。在发展与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关系上,发展处于主导的地位。离开了人类的生产活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存在价值就无法显现;离开了发展谈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也毫无意义。因此,我们对发展同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的关系的认识和处理应该是坚持两点论,而不是一点论 一方面,我们决不能用杀鸡取卵的掠夺方式来发展经济,不能走一些国家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必须从现在开始就高度重视环境资源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在用当代的发展理念来审视我国的资源、环境问题时也不能脱离国情,我们目前还难以做到以发达国家的要求来取舍生产项目,不能因为资源和环境的制约而在发展上无所作为,而应努力做到生产发展和文明发展的统一。所以,中央提出的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统一,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是完全正确和非常全面的。

再次是辩证地认识和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关系。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体制的逐步完善,从理论工作者到实际工作者都已基本形成一个共识:调控经济必须要有两只手,即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宏观调控这只看得见的手,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而尚待不断探索的主要问题是怎样使两者都能找到准确的定位,实现市场调节与宏观调控的内在统一和谐。今年以来,中央根据当前经济运行的新情况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这对于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避免出现大的问题和损失是完全必要和非常及时的。同时,在加强宏观调控的时候,我们要特别注意处理好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的关系,谨防把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对立起来,忽视和弱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来的市场化进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已经建立,市场化程度已大大提高,经济发展的活力也大大增强。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至今为止,我国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尚在进行之中,还远没有完成,影响市场活力的种种因素还大量存在。诸如政府适应市场经济的职能转变并没有完全到位,行政力量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使其主体独立性不够,行政性垄断大量存在,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等问题,其中不少源自体制性障碍。因此,在我们加强宏观调控的时候,千万不能放松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市场化进程的力度,千万不能忘记加快市场化进程、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增强经济的活力和效率。

(作者为苏州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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