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报道:在北京光明小学,每个少先队员都有当半年队干部的机会,如果一个孩子到五年级还没有当过队干部,他有权向学校提出申诉。因为校长刘永胜认为,小学里的“干部”,只是孩子从小学习管理、服务和展现自我的岗位。每个孩子都有权当选,学校应当提供让每个孩子得到成长的机会。看完这则报道,不禁使人对这位
在我们传统的教育观念中,学生当干部历来是一种荣誉,一种评价。能当干部的学生,在老师、家长乃至整个社会中,都会被认为是“好学生”。其实处于儿童少年时期的学生,心理、生理、个性、品格、能力,都处于成长发育过程之中,过早地用“干部”岗位把一小部分孩子定位于“好”,这种评价显然是很不科学的。尤其小学的“干部”与成人社会中的“干部”一个极相似之处是具有相当的稳定性,一旦当上了,没有极特殊的情况或理由一般就下不来,致使中国的绝大多数孩子在儿童少年生涯中是没有机会学习和尝试“管理”机会的。
或许有些教师只是想通过“干部”的桂冠,让那些学习好,纪律好,听话、懂事早的孩子给其他学生做个榜样,但现实是,当上“干部”的孩子,展示自己的机会多,受到的信任鼓励多,得到的锻炼也多,形成一种与其他孩子不平等的成长条件。这样的“榜样”不但是其他孩子很难学的,而且对其他孩子自尊心和自信心的培养反而有不小的负作用。
有些家长反映:“我越夸奖老师身边的那些‘小干部’,想动员自己的孩子向他们学习,他就越要表示轻蔑,甚至越要与他们作对。”您可千万别只以为这是自己的孩子“是非观念不清”或是“逆反”,其实更多的可能是孩子找不到心理平衡。
刘校长的观念可贵就可贵在,他没有忘记学校最本质的功能是育人,任何一个环节,一种做法,一个制度都要最大限度地体现这个宗旨。因此,他把小学生当干部定位于一个育人的机会,一个促进孩子成长的过程,一个让每个孩子受到锻炼和展示自我的岗位。显然,这种教育观念下营造出的学校氛围,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平等、宽松、受人管理也管理别人,受人尊重也尊重别人的快乐,这不仅有利于怯懦、自卑,或者在这个年龄段某方面缺点比较突出的孩子,能通过当干部的体验找到自尊自信和自律的动力,就是对于那些“好孩子”,也可以从这种能上能下的干部机制中克服脆弱与虚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