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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占轻工经济重要位置

2004-11-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何平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3日电记者何平从正在此间召开的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第六次代表大会上获悉,轻工集体经济在全国轻工公有制经济成份中占有重要地位。一大批改制成功的集体企业成为行业排头兵,对发挥公有制经济主导作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轻工集体企业在深化改革中,打破了以加工业为主和

小商品生产的格局,加快了结构调整步伐;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多种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大量涌现;发挥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改革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统计资料显示,目前轻工集体经济总量已占全国工业集体经济的三分之一,是全国城镇集体经济的重要力量。去年,在全国轻工行业中,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国有控股企业有8260个,占企业总数的13.5%,而该规模以上轻工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有9869户,占轻工企业总数的16.16%,实现销售收入3733.49亿元,占轻工行业总销售额13.4%;实现利润158.23亿元,占12.6%。总资产贡献率为14.22%,比轻工行业平均贡献率高4.62个百分点;比轻工行业国有企业平均贡献率多出9.25个百分点。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会长、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主任陈士能表示,城镇集体经济是国民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公有制经济的生力军,对于巩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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