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执法检查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11月上中旬开展统计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任组长,将分成4组分别赴内蒙古、辽宁、浙江、重庆等地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天津、山东、湖北、云南、新疆等地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贯彻实施统计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在日前
据了解,这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国务院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执行统计法的情况,统计体制及统计法本身存在的问题。研究如何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
目前一些基层单位反映,统计工作存在报表多、乱,基层填报负担较重,统计数字发布混乱等现象。有的企业反映一年要填统计报表几十甚至上百张,负担过重。执法检查要研究这些问题,提出维护统计数据统一性、准确性的办法,提高统计资料质量,减轻统计对象工作负担,促进统计法由“软”变“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