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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赌形成的欠据不受法律保护

2004-11-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刊编辑 我有话说

近日,一放赌者将欠款人诉至法院,要求还钱。法院认为,在赌场上借钱形成的欠据系赌资,用来追索欠款违背法律规定,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去年2月的一天,黑龙江省双城市某村的孙某租了一台微型车,组织了高某、李某、陈某等8人到邻村赌博,孙某放局抽红。很快,李某的钱就赌光了,但赌兴正浓的他怎么也收不了手,就向

孙某借了1000元,结果都输光了。第二天,李某给孙某写了一张1000元的欠据,同时又找来共同赌博的乔某当担保人。乔某同意并在欠据上签名。到了还款日期,几经讨要无结果,孙某就将李某和乔某告上了双城市法院,要求李某立即偿还欠款,乔某负连带责任,并给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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