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4日电建设部今天公布《关于对全国拖欠农民工工资偿付情况的通报》,宣布截至2004年10月22日,全国2003年内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基本解决,但2003年以前拖欠的171亿元尚有25亿元没有偿还。该部提出措施,以确保2005年春节前把2003年以前拖欠的工资一分不少地偿付给农民工。
另据透露,截至2004年10月22日,天津、上海、山东、广东、江苏、安徽、湖北、浙江、北京等9个省、直辖市2003年以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偿付比例已超过95%。但从全国来看,这项工作进展还很不平衡,有4个地区偿付比例甚至不到60%。建设部要求各地区,特别是偿付比例低的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偿付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尚拖欠的25亿元农民工工资的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