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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福建基本实现临床用血来自无偿献血

2004-11-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华挺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5日电记者华挺从国务院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督察组获悉,福建山东两省采取有力措施整治采供血和血站建设,基本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

福建今年上半年全省无偿献血11.96万人次,占采集血液总量的87.83%,其中福州、厦门等地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达到100%。山东200

3年已实现由计划献血向社会无偿献血的转变,其中青岛市已实现了100%街头献血。

两省均关闭部分县级血库,并对辖区内所有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进行专项检查,跟踪整改;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成立无偿献血者协会,开设168免费咨询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此外,福建省举办了全省医疗机构输血课规范建设和输血技术规范培训,厦门市对采血用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建立了使用、回收、处置管理制度。针对供浆员身份识别这一难点,山东率先应用了供浆者身份识别系统,实现采供血全程自动监控,省、市、县三级逐级签订血浆安全管理责任状,坚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切实做到血液管理“三统一”,即统一血源、统一采血、统一供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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