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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

2004-11-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伟珍 我有话说

出版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鲜明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产品的特殊性。

长期以来,我们的出版社一直是作为事业单位来管理的。那时的出版社不是营利性的企业,可以根本不用考虑经济效益。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的确立,出版社开始了面向市场的经营管理模式的改革

,并逐步实行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经营管理方式,经济效益问题被提到了重要的位置。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就成为每一个出版单位必须正确处理好的问题。

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总的原则是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生矛盾时,经济利益要坚决服从于社会效益,而决不能为了眼前的一点经济利益损害人民、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就是强调出版单位的社会责任。从现代企业管理学的角度讲,现代企业必须具有社会责任,表现在企业对有利于社会的长远目标的追求之中。对于出版企业来说,尤其应该如此。出版企业属于文化产业领域,文化产业是以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为商品的,出版企业生产的图书是一种特殊商品,是内容产业,图书是载体,它具有精神和思想属性。这种商品不仅对直接消费者有着直接的影响,而且因为蕴涵了某种精神和思想,还会对社会环境和社会发展发生作用,要么是正面的积极的推动作用,要么是负面的消极甚至反动的作用。由于不同的国家在意识形态、文化传统上的不同,对出版物内容的评判标准也会各有差异。

我们的出版工作是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根本任务的。出版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坚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简言之,这种责任就是传播和积累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这是出版社作为企业不同于其他行业企业的最大特点。

出版社要强调社会责任意识,立足于推广和传播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的先进文化,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大力出版能够反映当代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反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具有创新性和创造性的出版物,坚决不出低水平、低层次、内容平庸和低俗的作品;大力出版那些能够催人奋发向上的、高尚的、积极的作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审美、娱乐和求知的需要,坚决反对和抵制那些色情、暴力、低级趣味、庸俗迷信以及反社会、反人类等格调低下的东西,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满足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这是每一个出版单位和出版工作者的责任。

(作者单位: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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