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新路子,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实行了“信访工作四负责制”,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走活了信访工作这盘难下的“棋”。
“信访工作四负责制”规定了“谁首问谁负责”、“谁审理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谁主管谁负
责”,责任明确,处理高效。长垣县法院还围绕“信访工作四负责制”强化了配套管理措施,对于不积极履行职责、接访不力造成事态扩大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最近三年来,长垣县法院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200余人次,无一起矛盾激化、越级上访的事件发生。2001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立案文明单位”,2002年又被授予“文明信访接待单位”称号,去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