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身处福建的罪犯为榨取钱财,以要求“退红包”为由向上海的众多医生写信敲诈勒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3日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淼州有期徒刑五年、姜晓斌有期徒刑四年。
李淼州和姜晓斌都是福建省人。2004年4月至6月间,李淼州、姜晓斌共谋写信敲诈医务人员。李淼州手
写了大量要挟医生退出曾收取病人红包的敲诈信,勒索收信人将约人民币1000元汇款存入户名为“余江琼”的邮政储蓄卡账户内。实际上,这张储蓄卡为李淼州所持。信写好后,李淼州按照姜晓斌从计算机互联网上搜索到的医院地址和医生姓名写好信封,向众多医生邮寄。同期,姜晓斌也以同样的手段写了多封敲诈信件,向众多医生邮寄,勒索收信人将约1000元汇款存入姜晓斌所持的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