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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企业名单将被公布

2004-11-2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8日电记者冯蕾近日从劳动保障获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劳动保障部届时将会同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步正发日前在全国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作座谈会上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

推动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对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和服务,逐步完善诚信数据收集体系、动态监管体系、信息交流体系和失信惩戒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实现监察网上举报、网上审查用人单位报送的材料、网上信息通报。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要求,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据悉,截至2004年10月22日,全国2003年内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基本解决,2003年以前拖欠的171亿元,已经偿付146亿元,偿付比例为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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