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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2004-11-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吴春燕通讯员郑成桑)近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广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广东廉洁自律情况总体较好,但仍有一些领导干部不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甚至顶风违纪。突出表现在违反规定收送“红

包”、“跑官要官”、参与赌博活动等方面。根据当前广东的实际情况,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重申以下五个“不许”:第一,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他人送的钱,要坚决拒收,推不掉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第二,不许“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记录在案,至少在一段时间内不予提拔重用。第三,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四,不许参与赌博。今后,凡是参与赌博的一律给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到国 境 外赌博的,一律从严惩处。第五,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广东省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级纪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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