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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制止教师有偿补课

2004-12-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苗家生 我有话说

辽宁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制止中小学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通知规定,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对因有偿补课造成恶劣影响者,要取消其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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