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3日电 今天,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对两家光盘厂侵犯微软著作权案件的处罚决定以及对《怪物史莱克2》盗版音像制品的查缴情况。此举表明,国家版权局加大了对生产和使用环节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2004年6月,美国微软公司向国家版权局投诉,称北京中新联公
经过调查,上述两公司在复制光盘时均未得到软件著作权人的授权,侵犯了微软公司的著作权。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国家版权局给予北京中新联公司罚款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405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天津民族光盘公司罚款1万元、没收非法所得600元的行政处罚。
国家版权局管理司司长王自强说,今天向社会公布的几个处罚案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著作权人主动维权的结果。国内的著作权人应该向国外的著作权人学习,不断提高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