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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整治画家偷漏税

2004-12-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

本报讯 从12月份开始,杭州市上城区工商、税务和文体管理部门联合出击,整顿目前比较混乱的艺术品市场,重点治理画廊制假售假、画家逃漏税款的现象。一周内,共有7名画家被举报。

上城区汇集了各类画廊、艺术馆、拍卖公司、艺术品经营公司等共110多家,占整个杭州美术品经营单位数量的90%以上。因为中国美术

学院地处该区,所以有近85%的艺术家在此居住或活动。有关部门调查表明,美术品经营中无证经营、无专业经济制度、画作真假难辨、画家自画自卖且逃漏税情况严重。

按税法规定,画家出售自己的作品,同演员参与演出一样,应按“劳务报酬所得”依法纳税,税率应为20% 40%。根据有关法律,偷漏税额达1万元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就可以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据介绍,在治理整顿中,有关方面从建立画家经纪人签约制度着手,要求画家向画廊签约或自行申办工商执照,杜绝税收流失,从源头上抵制字画赝品,同时建立书画鉴定委员会和画廊同业公会和稽查、举报和公示制度,对无证经营、偷漏税的画廊和画家实行稽查等措施也将逐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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