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004-12-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赵兴罗 我有话说

对利益关系尤其是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收入分配制度以及分配方式是否合理,因为人们在一定社会的利益的实现以及实现程度,是由社会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决定的。完善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能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反之则会制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首先,收入分配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动力源。收入分配连接着生产和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分配作为产出结果在人们之间的分割,是人们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现实表现,由于收入分配直接与人们的切身利益相关,从而对生产和消费具有强烈的激励功能。分配能否公平合理,让参与经济活动的当事人各得其所,对个人积极性的正常发挥和社会经济发展保持必要的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全面建设的小康社会,是一个更高水平的、更全面的、发展比较平衡的小康社会,这是一项惠及十几亿人口的伟大事业,同时也是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才能顺利完成的事业。能否调动起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直接关系到这一目标的实现,从这一意义上来讲,收入分配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动力源。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需要充分发挥收入分配的激励功能,充分发挥收入分配在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等方面的激励作用,使之成为促进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成为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的催化剂。

其次,收入分配状况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指标的实现。为及时了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国家统计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基本标准和评价指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城镇和农村的恩格尔系数、城镇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城镇化率、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大学入学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等。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准,到2020年,我国的人均GDP将由目前的1000美元达到3000美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由目前的8500元达到1800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由目前的2622元达到7300元,城镇和农村的恩格尔系数要由目前的37.1%和45.6%分别降到25%和35%等等,这些指标的实现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收入分配的影响。如果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健全合理,则经济就能保持较快增长,居民收入也会相应大幅度提高。

最后,收入分配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所需的生产要素能否得到优化配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我们仍然面临着各种生产要素稀缺性的约束。充分发挥各生产要素的效用,使其得到优化配置,就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为了使各生产要素能得到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特别是那些最为稀缺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就必须鼓励生产要素按市场原则参与收入分配。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种分配制度有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目前,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除了企业层面的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外,越来越多的个人资本要素参与收入分配也将成为一个重要的资源配置领域。此时,个人的资本要素通过各种投资方式参与分配就成为其一个重要的收入来源。因此,只有不断完善与此相适应的分配关系及其制度,才能促进各社会资源得到最充分和最有效的利用,从而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收入分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求我们必须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1)进一步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探索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二者结合的实现途径。(2)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一是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分配率,使居民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速度相适应,确保全体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到全面小康社会的福利。二是解决好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之间的关系。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3)规范分配秩序和分配方式。加大对非法非正常收入的打击力度,为居民收入分配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机制。总之,只有建立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才能早日实现。(作者单位:武汉大学商学院)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