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 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2005年1月1日起取消汽车进口的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务部日前发布2004年第92号公告,宣布明年起我国将对汽车产品施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该公告称,《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申请进口汽车用于销售的,须提交汽车
据介绍,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工作由商务部负责。《货物自动进口许可商品目录》中属商务部管理的汽车产品由商务部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海关凭加盖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专用章的《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验放手续,银行凭《自动进口许可证》办理售汇和付汇手续。任何伪造、变造、买卖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自动进口许可证》的,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