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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将严打虚假违法广告

2004-12-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刘志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刘志达今天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 2005年,全国工商系统将开展主题为“打虚假树诚信”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是,严厉打击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虚假违法广告。

―――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一是在广

告版面不标明“广告”标记,而使用“专版”、“专题”等非广告标记;二是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广告;三是在新闻报道中标明企业、事业单位的详细联系方法。

―――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尤其是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介绍、推荐商品服务或者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

―――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

―――药品广告夸大功能疗效。主要是在广告中对药品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治疗效果进行夸大宣传或者做出承诺;广告中含有药品说明书以外的学术理论、观点等内容。

―――医疗广告宣传保证治愈。主要是在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牛皮癣 银屑病 、艾滋病、癌症 恶性肿瘤 、癫痫、乙型肝炎等各种疑难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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