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论》是一部论述矛盾生成基础的哲学专著。作者陈书栋是郑州市农业局局长。作为领导干部,作者在工作实践中,往往面临错综复杂的矛盾,这种种矛盾究竟是如何生成的,其生成的基础又是什么,
作者在本书中提出的主要问题是矛盾生成的基础问题,就是说,矛盾是如何生成的,其生成的基础又是什么?应当肯定,提出这个问题是有新意的。因为以往人们几乎不这样提出问题。大家都认为,矛盾是客观存在的,这是既定的事实,问题仅仅在于我们承认还是不承认。传统的观点所表达的是这样一种思想,即矛盾的存在是无须论证的自明性前提。现在,作者不满足于这一前提,而是要对这一前提的前提再进一步提出思考,就是说,承认矛盾的存在,但矛盾为什么会存在,即对矛盾生成的基础进行探讨和论证,这可以说是对辩证法研究的一种突破。
作者认为“要对矛盾进行研究,就必须首先弄清楚矛盾是如何产生的才行”。而矛盾的产生必有其产生的基础。他指出:“每一个矛盾的基础是必然存在的,并且这个基础贯穿到每一个事物发展的全过程。世界上的一切矛盾,都有自己的基础”。因此,要认识矛盾,认识矛盾双方何以产生对立的性质,认识矛盾双方的特殊性等等,最重要的是要找到矛盾产生的基础。应当说,这是“基础论”一书所表达的最基本的思想。
那么,生成矛盾的基础究竟是什么?作者在探讨这一问题时,表达了一种相关性的思想,就是说,不能孤立地看待矛盾,如果把矛盾封闭起来,仅仅从对立双方的相互关系出发是不够的,还必须引入与对立双方相关联的第三个方面,或第三个事物,或第三个运动形式等等才行。作者举了一个简单的但却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如数学上的正数和负数,孤立地看一个数固然无所谓正负,但封闭地看两个数的关系也仍然无法区分其正负,只有在两个数之间引入第三个与它们相关联的数0,这两个数才有正负之分。在作者看来,这第三个数0正是正数和负数这一矛盾产生的基础,因为只有在这两个数共同作用于0时,它们才形成既联系又对立的关系,发生性质的变化,产生了正和负之分。
在分析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生活实践中大量的矛盾生成的实例之后,作者得出结论说:“大量矛盾的生成都是由相互独立的两个事物共同作用于第三个事物的结果”;“在这里,我们可以把这个‘第三个事物’确定为矛盾的基础,即矛盾生成、发展和转化的基础。或者说,基础就是指两个事物生成一个矛盾时赖以共同发生作用的‘第三个事物’。”这是作者在本书中反复表达的核心观点。作者进一步指出,由于矛盾对立的双方总是由与其共同发生作用的“第三个事物”作为基础而产生的,因此,从总体上说,矛盾是由三个方面构成的,它包括对立的两个方面和作为基础的“第三个方面”,我们要真正地具体地认识矛盾,就要全面地分析这三个方面及其相互关系,仅仅分析对立的两个方面而丢掉基础这第三个方面是不行的。于是,作者把这一思想概括为一个简明的公式,即“一生二”的公式。“一”即产生矛盾的基础,“二”即矛盾对立的双方。也就是“一个基础两个对立方面”。作者认为这一公式表明,矛盾及其基础,是辩证法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范畴,辩证法的规律及所有的范畴都要由这一对范畴来说明。”
接着,作者在本书中用大量的篇幅论述了如何用矛盾生成的基础来揭示唯物辩证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发展过程,矛盾的转化条件和转化方式,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等等,其中不乏闪光的思想和精辟的见解。拿如何认识矛盾的特殊性来说,传统的观点是用“一分为二”的方法,即两点论的方法,先分析矛盾双方的特殊性,进而从总体上把握矛盾的特殊性。作者认为这是不够的,既然矛盾从总体上是由三个方面构成的,因此要真正从总体上认识矛盾的特殊性,就必须用“一生二”的公式,即用“一个基础两个对立方面”的“三点论”的方法才行。这种方法就是作者所说的“按照矛盾生成的‘一生二’公式包含的三个方面及其相互关系来分析”的方法。那么,怎样分析构成矛盾整体的三个方面的相互关系特殊性呢?作者认为,首先基础生成矛盾双方,其次矛盾双方又各以自己的方式共同作用于基础。作者特别强调的是,不是任何一个事物都可以成为某一矛盾的基础,只有“对立双方共同作用的第三个事物”才能成为此一矛盾的基础。可见,矛盾双方及其基础三者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我们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就要从分析矛盾基础的特殊性入手,进而分析对立双方共同用作于基础的方式的特殊性。在这里,基础的特殊性是“最重要的”,“由于这个基础具有特殊性,决定了由这个基础生成的矛盾的双方也有了特殊性,而且这个矛盾双方对基础发生作用的方式也就有了特殊性”。作者指出,“目前,我们对很多问题解决不了,说到底,不仅是我们对这个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内容不了解,更重要的是对这个矛盾双方赖以生成的基础的内容还不了解,所以才无从下手解决问题”。
综观全书,可以认为,作者在矛盾生成基础论中阐述的“一生二”公式,矛盾的整体由三个方面构成,认识矛盾和解决矛盾要从矛盾的基础入手等观点,突破了传统的“一分为二”,“两点论”的思维模式,扩展了人们的思维视野,使我们对矛盾的认识更全面、更深入、更实际,对我们正确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具有方法论意义。
首先,矛盾生成基础论在理论上有助于我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是无庸置疑的。但矛盾如何推动事物的发展,理解并不相同。过去认为矛盾双方的斗争推动事物的发展,后来认为矛盾双方的斗争性和同一性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后一种观点虽然比前一种观点全面了,但其缺陷仍然是离开了矛盾生成的基础来谈发展。如果用“一个基础两个对立方面”的“一生二”公式来看事物的发展,分析矛盾总体包含的三个方面及其相互关系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就会更全面、更科学。其次,矛盾生成基础论在实践上有助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社会的和谐并不意味着社会矛盾的消失。从辩证法的意义上讲,和谐不是没有矛盾,不是要求我们去取消矛盾。只要矛盾生成的基础存在,矛盾就会存在。问题在于我们怎样正确认识矛盾和解决矛盾。面对大量的社会矛盾,如果处理得及时和正确,不致使矛盾激化到对抗的程度,社会就可达到和谐状态。在这里,矛盾生成基础论给我们很多有益的启示。比如要正确认识矛盾,就要找到矛盾生成的基础;要正确地解决矛盾就要从矛盾生成的基础入手。基础工作做好了,矛盾就可以得到缓解、化解和解决。忽视基础的工作,就矛盾论矛盾,不仅无助于矛盾的解决,甚至有可能激化矛盾。
综观全书,《基础论》一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思想和观点,具有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价值和意义。尽管本书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也有不少值得商榷和探讨的问题,但其基本观点的合理性是可以肯定的,不失为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一本创造性研究唯物辩证法基本原理的哲学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