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消息,截至2004年底,全国法院已清理旧存和新增超期羁押案件873件2432人,除法定事由外,超期羁押案件已清理完毕,实现了年底前全部清理完毕超期羁押案件的目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表示:清理超期羁押是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意义重大,希望2005年要坚持下去。
2003年,全国法院将清理超期羁押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以来,为防止超期羁押案件反弹,各级人民法院从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尊重和保护人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高度,高度重视刑事案件超期羁押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建立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产生新的超期羁押。(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