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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诚信文化

2005-01-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关蓉晖 我有话说

一、诚信的文化属性

从诚信行为主体的角度看,诚信有三个层次:道德自律、制度约束和文化自觉。这三者既是独立显现的,又是相互融合的。

现代社会,诚信已成为社会规范和个人品德。因此,《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明理诚信”作为道德建设的重点。事实上,把诚信看作是道德标

准,就是将诚信作为人的自我修养和追求的一种精神境界,是一种不假外求而自备于我的德性,是自我实现的道德人格。履行诚信的要求,不是出于获利,而是出于道德上的责任。提高诚信的道德修养对于建设社会主义诚信机制尤为重要。

道德对于诚信的约束是一种自我约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往往根据成本收益原则来做出选择,如果人们从不诚信行为中得到的好处大于他为此付出的成本或代价,他就可能放弃诚信。失信背德可能会遭受舆论的谴责和良心的诘问,但是不会受到任何外在的惩罚和损失。这样一来,行为主体可能会抛开道德原则,以失信的方式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外在的制度化或契约化的诚信约束机制。

有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有什么样的行为。正因为我们有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得守信者获益,失信者受损,才会有诚信行为的普遍化,这样一来,诚信就成为一种制度行为,一种他律的行为。制度化诚信强调的是对诚信的规范与监督,其特点是同一的和硬性的。违反道德而失信于人,可能会遭受舆论的谴责和良心的诘问,而违反制度而失于法规,则会受到法律规章的禁止和惩罚。由于价值观和价值取向的差异,对道德诚信的诠释可能各不相同,因此,当道德观念发生碰撞或冲突时,道德本身不可能提供解决问题的答案;相形之下,诚信一旦被制度化,其评判的标准就只能是一元化的。因此,只有通过制度化规范的评判,才能获得明确而肯定的结论。但是,任何法规制度都不可能制定得详尽完备,没有遗漏。这就是说,诚信建设需要建立相应的法规制度,但绝不是有了相应的法规制度就万事大吉了。诚信的内在自律和外在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助于使得诚信作为人们共同认可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成为人们的共同信仰和追求,形成一种诚信文化。诚信文化的形成对每一个社会成员都产生着约束作用,这种约束是一种文化的自觉,并且具有长期的有效性。因此说,只有让诚信理念融入文化之中,诚信才能真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实现诚信的文化自觉是诚信建设的最高目标和境界。

二、现代诚信文化的表现形态

现代诚信文化的表现形式各种各样,仁智各见。我们从行政文化、企业文化和社群文化的角度对现代诚信文化做一简要描述。

1、诚信行政文化

政府诚信是建立良好社会诚信的关键。政府的诚信文化体现在政策的连续性、践诺的能力和勇于承担责任、有错必纠。政府的诚信文化直接表现为有限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在政府诚信文化的环境中,政府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将真实完整可靠的信息及时传达给公众,使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保障,提高政府政策的透明度、公开度。同时,还要做到依法行政,体现公平。政府诚信文化的最终体现是服务型政府的普遍出现。政府诚信文化更多地体现在公务员队伍中的诚信文化。公务员以诚信待民,严于律己,能凝聚民心,增强民众的认同感,赢得公众的支持和信任。公众从公务员真诚的为人民谋利益的行为中受到感召,并自觉效法,从而形成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

2、诚信企业文化

企业诚信文化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公司的治理结构。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无论是投资者保护、董事会的谨慎与忠诚,还是准确公开的信息披露制度等都需要诚信原则,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是企业诚信最重要的制度保障。二是企业声誉。企业的声誉是一种无形资产,良好的诚信声誉可以给企业带来实际的经济收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企业的产品,尤其是名牌产品。品牌中蕴涵着企业文化,蕴涵着企业的价值,更是企业诚信的最好标志。品牌也就成为企业诚信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四是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指企业在实现利润的同时,还必须承担对环境、社会和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一方面可赢得社会美誉和广泛认同,另一方面能更好地体现企业文化及其价值理念,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和自然发展的良性互动。

3、诚信居民文化

诚信不仅仅是指个人的良好品质,更是建立在现代公民意识之上的一种“公德”。公民诚信文化表现为四种意识:(1)诚信是立人之本,即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2)诚信是齐家之要,即诚实无欺、信守诺言,和睦相处、团结合作、互相爱护、互相关心;(3)诚信是处世之道,即诚信是人与人之间交往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4)诚信是兴业之宝,即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在市场经济中有所作为。诚信居民文化是形成社会诚信文化的基础。

三、建设现代诚信文化的途径和措施

建设现代诚信文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这里对诚信文化建设的途径与方法进行初步探索。

1、正确地理解诚信理念的核心,尤其是诚信的义利观。

诚信理念的核心是正确的义利观,只有认识到诚信在“利他”的同时实现了“利己”,才能将道德的利他性与经济的利己性构成为一个和谐的统一体,讲诚信才能从一种外在的要求变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诚信理念才能为更多的人所接受,从而形成诚信文化。

2、构筑诚信制度体系,促进诚信文化建设。

实现诚信文化的重塑和发展必须创新体制,要通过相应的体制变革和制度安排来支持诚信文化建设。首先要深化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界定政府行为边界,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并且在诚信方面做出表率;努力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抑制失信行为,有助于形成人们对社会其他成员讲求诚信行为的理性预期,从而形成人人恪守诚信的文化氛围;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使其公正合理并具有可实施性,切实发挥法律规章对失信行为的有效惩罚和约束功能;在此基础上加强诚信教育,营造一种危机意识和机遇意识,使行为主体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和重塑诚信文化的紧迫性,形成社会共识和社会内聚力,在全社会范围内共同建设诚信文化。

3、弘扬诚信文化,遏制反诚信文化的泛起和盛行。

与诚信文化建设的滞后和薄弱相对应的是,一段时间里某些地区或组织内反诚信文化的泛起和盛行。这些反诚信的文化观念长期留存在人们的意识中,并不时地会在行动上显现出来,在不正常的条件下也可能会成为地区或组织内居主导性的行为,成为全社会范围内诚信文化建设的障碍。因此,要在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中,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坚决遏制反诚信文化的泛起和盛行。

4、建立开放的经济文化环境。

经济开放能促进竞争,增大经济自由,而竞争程度的提高和自由选择权的加大有利于提高诚信水平,进而有利于生成诚信文化。建立开放的文化环境,有利于不同地域间的文化互动,在地域文化建设中汲取外来文化中有益因素,尤其是外来的诚信文化,为诚信文化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通过这些途径和措施,加快诚信文化的重塑和发展进程,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型诚信文化,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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