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3日电 中国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宣布,《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将于1月15日起正式施行,新规章对如何进入民航运输市场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的规章,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不少于3架购买或租赁并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民用航空器;负责企业全面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民航总局依据规章规定,将对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实施必要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规章规定,不允许民用机场、空中交通管理、航空器制造、航油供应、民航计算机信息等与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有直接关联关系、可能影响航空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的企业或单位,单独设立或者违反规定参与设立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新规章实施的同时,民航总局1993年1月16日发布的《开办航空运输企业审批基本条件和承办程序细则》废止。
2004年民航总局已批准筹建5家航空公司,这5家航空公司分别是 翡翠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鹰联航空有限公司、华夏航空有限公司、春秋航空有限公司和奥凯航空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