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3日电针对国企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今天表示要高度重视,要以对历史、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纠正改制中的不规范现象,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
李荣融介绍,我国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量明显增加。数据表明,2004年以来全国共转让企业国有产权3599宗,其中进场交易3055宗,进场交易率为85%。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格比资产评估值都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中,上海市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率为100%,广东省为96%,北京市为90%,四川省为87.4%,江西省为87%。
李荣融指出,虽然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管理层收购和国有产权交易不规范。李荣融告诫各地国资机构负责人,在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和多头管理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改革包括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其责任往往难以明确,现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已经到位,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责任落在各级国资委身上,国有企业改革由过去的政府主导转变为出资人主导,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是各级国资委义不容辞的职责。
2004年国资委对21个省区市国企改制进行了调研督查,根据已掌握的情况,李荣融严厉指出了一些不规范行为 一些企业在实施管理层收购过程中企业负责人自卖自买,暗箱操作;有的以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作为其融资的担保,将收购风险和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金融机构和被收购企业;有的损害投资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等;在国有产权转让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不公开,不透明,进场交易比例很低,甚至基本上未进场交易;有的财务审计不严,资产评估不实,虚构虚增成本,低估贱卖国有资产;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内外勾结、违规审批、隐匿转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的违法违纪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