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灾害史资料中有关海啸的内容,由于发生频度和影响地域有限,和严重危害经济重心地区的水旱灾害相比,似乎没有受到太大的重视。但中国古代海啸的灾情记录和赈救方式,除灾害史料的意义以外,还体现了我国先民海洋学知识的积累,反映了古人对自然认识的进步,对于世界范围内同类灾害的研究以及可能的预警也可
古史“海溢”记录
清人张伯行《居济一得》卷七写道:“潘印川先生曰:‘海啸’之说,未之前闻。愚按:‘海啸’之说,自古有之。或潘先生偶未之见耳。”张说是正确的。“海啸”之称虽然出现较晚,然而此前对于海啸现象的记录,可以说确实“自古有之”。
古人对海啸现象的表述,曾经使用多种词语形式,其中比较常见的是“海溢”。汉代已经有关于“海溢”的明确记载。《汉书・天文志》写道:汉元帝初元元年(前48年),“五月,勃海水大溢。”《汉书・元帝纪》记载,第二年皇帝颁布诏书,就连续灾害表示沉痛,其中说:“一年中地再动,北海水溢,流杀人民。”看来,这是一次因地震引起的海啸。王莽时代又发生“海水溢,西南出,?数百里,九河之地已为海所渐矣”的情形(《汉书・沟洫志》)。《后汉书・桓帝纪》记载:永康元年(167年)秋八月,“勃海海溢。”《续汉书・五行志三》也记录了“勃海海溢,没杀人”的灾情。《后汉书・灵帝纪》:建宁四年(171年)“二月癸卯,地震,海水溢”,熹平二年(173年)“六月,北海地震。东莱,北海海水溢”。这些都是值得重视的地震引发的海啸。
曹魏正始二年(241年),“海水溢出于青州乐陵之隰沃县,流漂一百五十二人。”(《魏书・灵征志上》)《隋书・天文志下》说,梁武帝普通元年(520年)七月,也发生过一次“海溢”。《新唐书》记录了泉州海溢、括州海溢、青州海溢、广陵海溢、杭州海溢、密州海溢、越州海溢。其中括州和青州都发生过两次海溢。《新唐书・五行志三》这样记述唐肃宗时代的一次青州海溢:“上元三年八月,青州大风,海溢,漂居人五千余家。”《宋史》记录了5起“坏庐舍,溺居民”的比较严重的“海溢”和“海潮溢”。据《宋史・五行志一上》记载,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八月丁亥这一天温州发生的“海溢”,冲毁了民房、盐场和寺庙,死亡2万余人,无人掩埋的尸体多达七千余具。宋人方勺《泊宅编》卷中写道:“政和丙申岁,杭州汤村海溢,坏居民田庐凡数十里。”这也是一次灾情严重的海啸,然而不见于《宋史》。可见正史的记录是极不完全的。元代虽然统治时期短暂,然而《元史》记录“海溢”、“海水溢”、“海潮溢”、“海水大溢”、“潮水大溢”、“海潮涌溢”、“海水日三潮”等现象多达16起。清人陈元龙《格致镜原》卷五引《野史》:“至正戊子年,永嘉大风,海舟吹上高坡十余里,水溢数十丈,死者数千。谓之‘海啸’也。”这次“海啸”,也不见于《元史》。《明史》记有“海溢”、“潮溢”、“潮暴至”以及“海啸”等灾害17起。灾难发生,往往“淹田宅人畜无算”。如弘治十四年(1501年)琼山“潮溢”,据说“平地水高七尺”。《明史・五行志一》还记载:“崇祯元年七月壬午,杭、嘉、绍三府海啸,坏民居数万间,溺数万人,海宁、萧山尤甚。”《罪惟录》卷三:“(永乐)十五年壬戌八月,高州府海啸,坏城郭。”但《明史》对这次海啸不载,这也是正史记录仍不免遗漏的例证。《清史稿》记录的清代“海溢”、“海水溢”和“海啸”灾害,多达56次。
明彭大翼《山堂肆考》卷二○有“海溢”条,明确说“‘海溢’一曰‘海啸’。”当然,史书记载的“海溢”或“海水溢”是不是都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海啸”,如“风雨,海溢”,“飓风大作,海水溢”等情形,可能还需要仔细的甄别。
海吼・海唑・海沸・海啸
除了“海溢”、“海潮溢”等说法,史籍中关于海啸还有多种表述形式,如《旧唐书》就可见“海水翻上”、“海涛奔上”、“海水翻潮”、“海水泛滥”、“大风架海潮”等。
明人唐顺之《武编》前集卷六说到舟人占验风雨海浪的谚语,涉及一种海上异常声响“海唑”:“山抬风潮来,海唑风雨多。”又解释说:“‘抬’,谓海中素迷望之山,忽皆在目。‘唑’,读如鹾,万喙声也。”明人胡震亨《唐音癸?》卷一一写道:“‘唑’,方言,比海如人嚣声也。”有人又称“海唑”为“海吼”,以为就是海啸。清人施鸿保《闽杂记》卷三写道:“近海诸处常闻海吼,亦曰‘海唑’,俗有‘南唑风,北唑雨’之谚,亦曰‘海啸’。其声或大或小,小则如击花鼓,点点如撒豆声,乍近乍远,若断若续,逾一二时即止;大则汹涌澎湃,虽十万军声未足拟也;久则或逾半月,日夜罔间,暂则三四日或四五日方止。”“海唑风雨多”,明人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二一和杨慎《古今谚・吴谚楚谚蜀谚滇谚》都作“海啸风雨多”,正是将“海唑”写作“海啸”。对于灾情的命名,明代已经较多使用“海啸”的称呼。范濂《云间据目抄・记祥异》说,“五月三十日,漕泾海溢,俗谓‘海啸’。边民飘决者千余家。”“海啸”得名来自俗谚,在中国海洋学史上和整个中国科学史上,都是一件有意思的事。
有学者讨论“海啸”词语的发生,认为“‘海啸’一名的出现至迟在元代。1344年的海啸,虽然《元史》记为‘海水溢’,但地方志,如嘉靖《宁波府志》、康熙《台州府志》等已用‘海啸’一词。”(宋正海等:《中国古代海洋学史》,海洋出版社1989年12月版,第292页)然而,以明清方志用语论证元代“‘海啸’一名的出现”,不足为据。确实可以证明元代已经出现“海啸”一语的论据,其实是有的。例如元人刘埙《隐居通议》卷二九《地理》有“恶溪沸海”条,其中写道:“郭学录又言:尝见海啸,其海水拔起如山高。”
又有称“海啸”为“海沸”的情形,如《明史・五行志一》:“(万历)十七年六月,浙江海沸,杭、嘉、宁、绍、台属县廨宇多圮,碎官民船及战舸,压溺者二百余人。”所说“海沸”就是“海啸”。同一事件,《明史・神宗本纪一》就写作:万历十七年(1589)六月甲申,浙江“海溢”。《博物志》卷三有关于“海沸”的传说。说“九真有神牛”,“共斗”时,就引起“海沸”。《宋史・五行志下》也说:“绍兴八年,广西海?有海兽如马,蹄鬣皆丹,夜入民舍,聚海溢,环村百余家皆溺死。”这种传说,反映了人们对海啸的疑惧。可以导致海啸的神兽,前者说“九真有神牛”,后者说“广西海?有海兽如马”。传说发生的地点,都在南海北部湾海滨。对于今天人们所关注的南亚海啸而言,这是中国古代海啸记录中最临近的地区。
海啸灾难的赈救和防范
因为海啸发生的原因未能明朗,古人对这种自然现象怀有神秘主义意识。汉元帝在“北海水溢,流杀人民”之后,看作上天的责罚,有“其咎安在”的自问,并且要求臣下直接批评自己的过失,不要隐瞒。元代发生海啸之后,有“祀海神”,“祭海神”,“命天师”“修醮禳之”,以及“修佛事”、“造浮屠”“以厌海溢”等举动。历代又多有官员在海啸发生之后自请免职以承担责任的情形。《清史稿・德宗纪二》记载,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己酉,天津海溢,王文韶自请罢斥,不许”,上谕说:“非常灾异,我君臣惟当修省惕厉,以弭天灾。”这种意见,体现出比较清醒的认识。然而海啸在执政者的意识中,依然被看作天意的显示。这次灾难,竟然影响到朝廷关于中日和战的争议。光绪帝针对废约决战的意见,在陈说“仓卒开衅,战无一胜”的观点之后,又说:“加以天心示警,海啸成灾,战守更难措手。”
尽管对海啸的理解有历史的局限,历朝统治者对灾区施行赈救的态度大多还是积极的。如汉元帝灾后即“诏吏虚仓廪,开府库赈救,赐寒者衣”。汉质帝本初元年(146年)海啸刚一平息,皇帝就“使谒者案行,收葬乐安、北海人为水所漂没死者,又禀给贫羸”。乾兴元年(1022年)海啸发生之后,宋仁宗“诏振恤被水及溺死之家”。此外,朝廷对受灾地方“免其租”(《元史・英宗纪一》)、“徙居民”、“溺死者给棺敛之”(《元史・泰定帝纪二》)、“给其被灾户粮”(《元史・成宗纪四》)、“遣官存恤”(《明史・太祖纪二》)等措施,大都是比较及时的。
在朝廷最高指令尚未传达到灾区之前,也有一些出于大义的勇敢的官员顶着矫制的罪名,及时地进行赈救。《元史・赵宏伟传》说:大德五年(1301年),“大风海溢,润、常、江阴等州庐舍多荡没,民乏食。(赵)宏伟将发廪以赈,有司以未得报为辞,宏伟曰:‘民旦暮饥,擅发有罪,我先坐。’遂发之,全活者十余万。”他不避罪责,毅然决策及时赈给,挽救了十余万灾民的生命。明代也有类似的史例。嘉靖年间,“海溢,没通、泰民庐”,主持两淮盐政的吴悌“先发漕振之而后奏闻”(《明史・儒林列传二・吴悌》)。这样的举措,也是冒着一定的政治风险的。
强化防范措施,是统治者在海啸灾后的又一工作重心。《元史・泰定帝纪一》说:泰定元年(1324年)十二月,因“盐官州海水溢,屡坏堤障,侵城郭”,在“遣使祀海神”的同时,决定根据实际情势,“叠石为塘”。诏曰:“筑塘是重劳吾民也.其增石囤?御,庶天其相之。”《元史・五行志一》也有这样的记载:“十二月,杭州盐官州海水大溢,坏堤堑,侵城郭,有司以石囤木柜捍之。”
《明史・太祖纪三》说到崇明、海门“海溢”之后朝廷“遣官赈之”的同时,“发民二十五万筑堤”。《明史・陈?传》说:永乐九年(1411年),“海溢堤圮,自海门至盐城凡百三十里。命(陈)?以四十万卒筑治之,为捍潮堤万八千余丈。”据《清史稿・河渠志三》:“康熙三年,浙江海宁海溢,溃塘二千三百余丈。总督赵廷臣、巡抚朱昌祚请发帑修筑,并修尖山石堤五千余丈。”这种在灾害发生后及时修复海堤以防范海啸再次冲击的做法,体现了一种积极的行政政策。与“祭海神”、“修佛事”等行为相比,也体现了统治者显然更为清醒的自然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