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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秀芬:按和谐社会标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005-01-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郝秀芬 我有话说

高校作为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阵地。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按照和谐社会的标准,大力倡导公平、正义、宽容的社会理念;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校园稳定。紧密贴近实际,

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做到尊重人、关爱人、依靠人,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公平和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共同理性基础,只有坚持公平与正义,才能确立社会生活主流信念和合理、和谐、规范的人际关系,形成讲诚信、讲道德、讲法制、讲秩序的行为规范,使社会环境有利于人人想干事、人人能干事、人人能干成事。高校思政工作的主体是坚持以学生为本,要在高校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实事求是地分析大学生产生思想问题的原因,按照公平、正义、宽容的社会理念,千方百计地鼓励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实行公平原则下的目标激励,调动起他们学习、科研的积极性。

一是为大学生自我教育创造条件和提供阵地。发挥大学生在自我教育中的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动力。大学生是有知识、有才华、有希望的一代,他们是未来建设和谐社会的骨干力量。在校期间就要善于引导他们以学生自愿参加的各类社团为依托,通过举办艺术节、学术研讨、知识讲座、读书活动、演讲、影视评论、业余党校等形式,辅之以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服务、勤工助学、挂职锻炼等各种社会实践,使他们在这些思政工作的重要阵地上,加强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深化对自身潜能的认识和发挥,真正在自我教育中把自己锤炼成为对社会、对党和人民的有用人才。二是尊重大学生的人格和价值。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标准之一。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这一标准,坚持以学生为本,就要体现在尊重青年学生个体的地位和价值。在过去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我们总是强调思政工作者的主导作用而忽略了被教育者的潜力挖掘,认为大学生接受教育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而没有注重从他们的实际情况出发,往往造成“我讲你听”的被动局面。随着社会环境、教育环境的不断变化,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也在不停地发生改变。大学生虽然在思政工作中是被教育者,但其人格尊严是不可轻视的,他们与思政工作者具有平等的人格。建立平等的人格关系,是以学生为本思想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前提。只有尊重学生的人格价值,正确引导其个性发展向社会共性需求过渡,才能使其具备社会所需的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建设和谐社会强调的是对人本身的尊重,关注的是对人的劳动、知识、创造、价值的充分肯定。因此,和谐社会就是要想方设法为人能够创造更大价值而提供广阔的平台,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三是运用目标激励要注重锤炼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大学生能否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迎接各种挑战,能否用冷静、现实的态度去看待社会上和学校里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不公平现象,考验着他们的心理素质。从大学生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过程来看,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和参加社会实践是主要途经。他们通过对思政工作者传递的教育信息的理解与分析,从而形成他们对世界和人生的根本看法。这就要求思政工作内容必须满足大学生从理论到实践、从外在到心理的需要。所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从构建和谐社会、调动大学生成才报国的高度,根据心理需要组织设计和开展教育活动。比如,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在运用目标激励这一工作方法时,要充分考虑到大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利用心理测试与咨询等现代心理科学技术给思想政治工作提供的便捷和优势,大力倡导公平、正义、宽容的社会理念,鼓励、引导大学生发挥长处,合理竞争,取长补短,共同进步。通过运用这些科技手段和心理咨询的方法为高校学生提供思想服务,想方设法地减轻他们考研、就业的心理压力。运用目标激励的方法,鼓励他们实事求是分析情况,找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坚定信心,战胜自我,力求取得最佳学习和工作效果。

(作者为河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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