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沿海某城市打工,已经好几年了,孩子一直跟着我身边生活。他的上学始终让我很着急。为了孩子前途着想,我给他找了一所很不错的学校,但就是每年要交几百元的借读费。去年底,听我的一个朋友说,他的孩子现在在北京一所公办学校上学了,与北京市的孩子一起学习,交
一样的费用。人家交多少,他就交多少。这多好啊!请问,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规定有哪些,我孩子上学要交几百元的借读费是否合理?
答:2003年9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随后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由流入地政府负责,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各地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制定的政策和规定,出台了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一些大中城市和沿发达地区由于外来人口大量增加,给流入地政府造成很大压力,因此,当地政府在制定具体政策时,对外来人口的居住年限、计划生育情况、有无固定收入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符合上述要求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可以申请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办中小学就读,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从来信内容看,您的孩子如果符合当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要求,并到教育部门指定的公办中小学校就读,就不需要交纳借读费;如果不符合要求,仍需按有关规定交纳借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