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打假”一词大家都很熟悉。商品打假主要是针对制假、贩假和售假行为。那么,学术打假呢,它应该针对什么?毫无疑问,只能针对学术上的造假行为。
作出这样的界定,是由科学研究的复杂性决定的。科学研究的过程,往往是一个真相与假相、正确与错误交织在一起的过程,一个探索与辨析的过程。在这个过
打假与争鸣,看来都是为了纠正科学研究中的错误与偏差,可是二者的目的、做法与结果却是完全不同的。
首先,打假所要否定的是科研中的主观作假行为,而争鸣要解决的是科研中的是非对错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个别科研人员品行不端,为了个人某种目的,不惜编造数据、弄虚作假、剽窃抄袭;还有极少数并无科学素质可言的人,也公然穿上科学的外衣,玩弄拙劣的骗术。对于这些人,我们只能拿起打假的武器,充分揭露其欺骗行径,清除其对科研工作或社会造成的危害。而对于科研中出现的有关正确与错误的看法,却只能依靠讨论、争论、证实、证伪的办法来解决,不能用打假的办法去对付与自己不一致的见解。有人声称自己在几年之内就打了300多项假,其实不少都不属打假的范围,而应当是一般的学术争论。例如,关于云南澄江动物群的发现是否挑战了达尔文进化论的问题、关于无偏二极管是否违背了热力学第二定律的问题等等,都只能是学术争鸣,不应当归于学术打假。
其次,打假与争鸣的主体地位是不一样的。在打假中,打假者和被打者是不平等的,打假者居高临下,在“打假”的威慑下,欲置造假者于“死地”,使其毫无还击的可能。而在学术争鸣中,持不同意见的双方应当是完全平等的,你可以证伪,他可以证实,大家以事实说话,以理服人,谁对谁都没有威慑力,更不能靠威慑来取胜。再次,学术打假与学术争鸣追求的结果是不相同的。打假所追求的是消灭造假行为,让对手偃旗息鼓,不再犯造假的错误。争鸣所追求的是辨明是非,显现真理,以使研究工作少犯或不犯错误,始终保持正确的研究方向。
基于上述原因,学术打假与学术争鸣是不能混于一谈的。有的人为了增加自己胜算的可能性,而故意用“打假”的办法去对待争鸣的问题,混淆了学术争鸣与学术打假的界线,打假易成伤真。因此,我们不反对打假,但却不主张打假的滥用,因为这会窒息学术自由,败坏学术空气,阻碍创新思维。我们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因为这是被事实证明了的有利于科技事业发展的惟一正确的方针。这个方针应当永远坚持,决不可以用“打假”来取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