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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

2005-01-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胡晓军 我有话说

本报南昌1月25日电 正在召开的江西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长黄智权在所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说,从今年开始,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将提高一倍。

黄智权说,按照构建现代国民和终身教育体系的要求,江西将全面实施新一轮教育振兴计划,包括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

制,今年在全省农村中小学普遍推行“一费制”,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同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即初中由生均30元提高到60元,小学由生均20元提高到40元。据了解,江西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后,由此增加的每年1.2亿元资金将全部由该省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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