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市的一家服装店,针对在校大学生就推出了“分期付款”购买衣服的方式。
经了解,办理这种分期付款很简单,买卖双方各自填写一份“购物分期付款协议书”,学生可先支付商品总价格的50%,剩余款项可分两次支付,在校大学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即可办理。
应该说,分期付款的消费方式也不是什
更让人尤为忧虑的是,虽然说许多大学生都已经步了入成年人的行列,但是其价值观、人生观并非完全成熟。心理学研究表明,这个阶段是虚荣心和攀比心理表现最为突出的时期。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攀比心理,自控能力薄弱的大学生往往是“量心”而非“量力”而行,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去购买自己喜欢的衣服或是其他物品,无形之中既会增加自己的开支,更会刺激膨胀自己的虚荣心理。尤其是当正常的经济来源中断之后,不能够按照约定偿还贷款,更会产生某种压力。重负之下,为了还款,有的大学生就有可能采取其他的“办法”。如果为此大学生走上歧途,这种“分期付款”的提前消费方式无疑就是“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