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大学生且慢“提前消费”

2005-01-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建坤 我有话说

近日,大连市的一家服装店,针对在校大学生就推出了“分期付款”购买衣服的方式。

经了解,办理这种分期付款很简单,买卖双方各自填写一份“购物分期付款协议书”,学生可先支付商品总价格的50%,剩余款项可分两次支付,在校大学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即可办理。

应该说,分期付款的消费方式也不是什

么新鲜事,更不是什么坏事。但是对于大学生而言,就要另当别论了。我们知道,分期付款作为一种提倡“提前消费”的销售方式,很大的一个目的就在于刺激消费者尤其是那些经济收入水平较低的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进而拉动经济增长。但是它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即,消费者有稳固的经济来源且提前消费的款项不会影响到其自身的生活。而大学生作为没有稳定经济收入的特定群体,其经济来源主要是靠家庭供给,一旦家庭经济供给的“链条”出现中断或经济供给减少的情况下,无疑会产生“还债”的压力,从而影响到自己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退一步说,即使家庭经济供给的“链条”非常稳固,作为依靠家庭养活的大学生而言,也要量力消费。虽然现在有许多大学生通过勤工俭学,有了一定的经济收入,自己也可以自由支配这种收入。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许多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并非成熟,这种情况下,“提前消费”无疑会成为大学生滥购滥买的一个“动力”,进而导致奢侈浪费现象发生。

更让人尤为忧虑的是,虽然说许多大学生都已经步了入成年人的行列,但是其价值观、人生观并非完全成熟。心理学研究表明,这个阶段是虚荣心和攀比心理表现最为突出的时期。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攀比心理,自控能力薄弱的大学生往往是“量心”而非“量力”而行,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去购买自己喜欢的衣服或是其他物品,无形之中既会增加自己的开支,更会刺激膨胀自己的虚荣心理。尤其是当正常的经济来源中断之后,不能够按照约定偿还贷款,更会产生某种压力。重负之下,为了还款,有的大学生就有可能采取其他的“办法”。如果为此大学生走上歧途,这种“分期付款”的提前消费方式无疑就是“祸首”。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