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要以人为本,其第一要义就是把发展的目的归结到人的生活本身,从人们的“美好生活”的高度来审视发展;确认发展从属于、服务于人们的美好生活;确认人是发展的最高目的,发展是为了“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科学发展观扬弃和
超越了那种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又把经济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的片面发展观,追求作为全面价值的发展。科学发展观更加关注公平问题,更加强调效率与公平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强调使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结构更加有利于人民群众发展的需要,注重实现既能有效创造价值又能公平分享价值的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科学发展观把坚持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从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的视角理解人类生存。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不仅创造性地回答了什么是发展、怎样才能平稳快速发展的问题,而且进一步回答了发展为了什么、我们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发展问题,把发展的合规律性要求与合目的性要求融为一体。科学发展观表征了中国共产党人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新升华,蕴涵着崇高的人文精神和深切的人文关怀。认真研究科学发展观的人文意蕴,对于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自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着眼于人民的美好生活
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要以人为本,其第一要义就是把发展的目的归结到人的生活本身,从人们的“美好生活”的高度来审视发展;确认发展从属于、服务于人们的美好生活;确认人是发展的最高目的,发展是为了“创造我们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胡锦涛总书记在阐述科学发展观时,特别强调发展的为民性质。他指出,“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在科学发展观看来,尽管发展要体现为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制度变革等具体目标、具体目的,但所有这些,归根到底是为了让全体人民幸福地生活,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与发展目的紧密相联,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个人能力、发展机会和社会条件对实现个人幸福的巨大意义。强调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和人们过上幸福生活的关键在于提升人们追求幸福生活的能力,增加人们的发展机会,创造相应的社会条件。温家宝总理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讲话中深刻地指出,要实现以人为本的发展,“就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就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及各方面的能力;就要“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
从发展是为了人们的美好生活的认识出发,科学发展观还凸显了评价发展的人的尺度。它认为,人类社会发展既是客观历史演进的过程,又是人的价值实现的过程。因此,考察社会发展既要用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物质财富的丰裕程度去衡量,也要以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人的价值的实现程度去评价,要把衡量发展的尺度由单纯的物的尺度转向人的尺度。我们党在提出科学发展观的同时,就强调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而正确政绩观的要旨在于 不仅要看“增长”看“项目”,更要看“增长”和“项目”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际效果,要把人民群众的需要、利益、幸福和人的全面发展即人的价值实现程度,作为评价、衡量发展和政绩的最高尺度。
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
在科学发展观看来,发展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概念,而是集科技、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亦即集社会生活一切层面的要素于一体的完整的社会现象。发展作为客观的历史进程,表现为社会各个方面的全面进步;发展作为一种价值活动,发展的价值体系应该是全面的、综合的。科学发展观扬弃和超越了那种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发展,又把经济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的片面发展观,追求作为全面价值的发展。胡锦涛总书记特别强调发展价值的全面性要求,指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仅要重视经济增长指标,而且要重视人文指标、资源指标、环境指标和社会指标,坚持把经济增长指标同人文、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
但需要指出的是,科学发展观在全面性的价值追求中,仍然高度重视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意义,高度重视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价值,始终认为经济增长、经济发展既是扩大和满足全国人民各方面需求的物质基础,又是促进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还是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的基本条件;特别是我国社会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的发展始终是关乎社会主义命运和前途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唯其如此,党中央在阐述科学发展观时反复强调 发展首先是经济发展,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
追求作为全面价值的发展,有其深厚的人文根据,即根源于人的需要的多样性、历史性和人们美好生活要素构成的完整性。科学发展观正是对这种根据的自觉的理论表达。首先,它适合于人民群众需要的特点。人有人的需要,马克思讲,“人以其需要的无限性和广泛性区别于其他一切动物”。人作为自然的存在物,有其多种形式的物质需要;人作为社会的存在物,有其多种形式的社会交往的需要或秩序需要;人作为精神的存在物,有其多种形式的精神需要或意义需要;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上述需要的具体内容和实现方式也在不断扩展。其次,它适合于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幸福生活的含义、标准可以有多种多样的解释,但自由自主的生活,富裕而又健康的物质生活,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和谐安详的社会生活,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活,及富有创造性的生活,则是其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人们需要的满足和幸福生活固然包括收入和财富的增长,但还包括其他许多珍贵的东西。科学发展观追求作为全面价值的发展,原本就是依据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本质而提出的。
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科学发展观的人文蕴涵还体现在对效率与公平、有效创造价值与公平分享价值相互关系的理解和处理中。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两大价值。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是一种内部结构性矛盾关系,它们总是处于相互拉拽的张力结构之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结构具有明显的社会历史性。不同的关系结构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是不同的。如何使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结构成为更能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优化结构,始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中需要不断解决的重大课题。科学发展观从今日中国的具体实际出发,在毫不放松效率价值追求的同时,更加关注公平问题,更加强调效率与公平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强调使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结构更加有利于人民群众发展的需要,注重实现既能有效创造价值又能公平分享价值的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其一,在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寻求效率与公平的动态平衡,把使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尽快富裕起来、发展起来的问题突出出来加以解决。科学发展观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采取更直接、更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强、支持、保护农业发展,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科学发展观提出要统筹区域发展,要求大力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努力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科学发展观还提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社会发展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也包括社会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秩序、社会管理、社会和谐方面的发展,还包括社会结构、社会领域体制和机制的完善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是最宏大的公共事业的发展,必将福泽全国人民特别是占人口最大多数的百姓。
其二,更加着力于强化共同发展、共同分享、共同富裕的实现机制。科学发展观不仅彰显了共同发展、共同分享、共同富裕的基本原则,而且着力强化这一基本原则的实现机制。就其大要而言,一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必须把改善创业环境和增加就业岗位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用更大的精力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二是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提高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性。教育既是提高一个国家经济、社会效率的有效手段,也是改善和减少经济、社会不平等的有效手段。为此,必须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加快教育事业发展。三是调整分配政策。要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四是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五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各级政府在继续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的力量放在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
其三,坚持“基本权利优先”和“基本需要优先”。人民的基本权利是指那些与人们的生存与发展需要直接相关的权利,如生命权、劳动权、受教育的权利等。对于每个公民来说,这些基本权利意味着“不管他有什么他都想要的那些东西”,因而在人的所有权利中,必须优先受到保护,优先得到实现。否则社会就没有公平、正义可言。科学发展观主张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基本需要必须优先得到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特别指出,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此,要下更大的决心,坚决纠正土地征用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和药品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实现美好生活
科学发展观把坚持可持续发展作为重要内容,强调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的观念,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从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的视角理解人类生存。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自然界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自然就是造福人类。要倍加爱护和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规律。对自然界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要“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胡锦涛同志的精辟论述,深刻阐释了保护自然与保护人类、建设自然与造福人类的一致性,强调了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双向价值关照,集中表达了科学发展观的生存智慧和伦理意蕴:人类对自然界既要索取、利用,又要补偿、建设,人类只有在对自然的索取、利用和补偿、建设的双重过程中,只有在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关系的条件下,才能获得自身比较满意的存在和持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指出,建立和维护人与自然相对平衡的关系,推动生态文明发展,关键在于不断完善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社会机制,特别是要有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它认为,生态问题在表层上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但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却深藏着人与人的关系,特别是涉及多种利益关系。因此,正确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是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前提。为此,党中央高度重视用科学的制度安排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实现美好生活。指出:在人口工作中,要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奖励扶助制度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资源工作中,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在资源开采、加工、运输、消费等环节建立全过程和全面节约的管理制度;在环境工作中,要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对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着力于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和经济政策推进生态建设,把责、权、利作为对人们的制约和引导机制,这样就能使生态文明建设获得更加坚实的基础。
科学发展观还把在生产方式上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消费方式上实施绿色消费,视为实现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获取美好生活的基本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可以从根本上消解传统工业化的那种经济增长是以自然资源的高消耗和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为代价的弊端,既可扬我人口资源丰富的国情之长,又可避我人均自然资源短缺、生态问题严重、就业压力大的国情之短。绿色消费是一种全新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模式。它要求人们以与自然协调的方式,追求健康文明、富有真实成果的生活,改变对过度的物质消费的盲从;绿色消费所蕴涵的适度、节约、公平、全面等原则有助于消解发展实践中出现的生产与消费、需要与供给、物质与精神、利己与利他的紧张关系,也有助于提高人的品位。
科学发展观的上述人文意蕴,集中体现了它作为一种全新的发展理论的思想特质,从而也是扬弃和超越以往发展观的重要标志。它既适应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实践的客观需要,又反映了、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利益和要求,必将以其巨大的感召力、凝聚力鼓舞和推动中国人民更加有效、更加同心协力地去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执笔:王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