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电力监管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了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对于调整国有
会议原则同意有关部门提出的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规划。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国有金融机构要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妥善处理有关债务。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行兼并、重组,促进国有困难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会议指出,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是在特定时期,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而采取的一项特殊政策。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要通过法律途径、市场方式解决企业退出问题。
会议听取了发展改革委关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近期实施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农村公路是广大农村地区最主要的运输方式,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为促进农业发展、方便农民群众的生活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
会议认为,为了加强电力监管,制定《电力监管条例》是十分必要的。会议决定,《电力监管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