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西省吉安县日前出台了一则《关于制止“公款吃请、公款钓鱼、公款玩乐”的暂行规定》,为在节假日期间以各种借口到单位和乡村吃喝、钓鱼、玩乐者立下了一道“禁牌”。
吉安县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经济上并不宽裕。但一段时间以来,少数人利用职权便利,以种种借口用公款搞轮流做
为此,吉安县规定,凡发现上述公款吃喝、公款钓鱼、公款玩乐等活动,一经查实,其所有费用均由参与人员个人支付,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情节较重、影响较坏、屡犯不改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为切实制止“休闲腐败”,该县还规定县内各单位 含村委会、居委会 不得为公款吃客、钓客、玩客举办活动、提供钓具玩具和场所,否则处以所花费用的等额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