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28省区市实现公路基本无“三乱”

2005-02-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5日电(记者倪迅、任生心) 治理公路“三乱”经过10年,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实现了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对治理成果人民群众基本认可。但由于产生公路“三乱”的源头性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因此治理上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反弹现象。

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治理公路“三乱”的最新情况。

去年9、10月间,国务院纠风办就治理公路“三乱”对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湖南、湖北进行暗访,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政府和有关部门违规或越权批设站点。有的省级政府将只有在发生重特大疫情时才能设立的临时性动物、植物防疫检查站批准为长期固定检查站,个别地区的农牧部门越权审批动物防疫检查站,有的还在站内开展其他经营项目。

二是公路通行费收费站偏多、一站多点。近年来,各地继续加大对各类公路站点进行清理、撤并,2002年以来,已累计撤并道路收费站点836个、各种检查站和非法站点1988个,但一些省的公路通行费收费站总量仍偏多。有的地方的站间距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一站多点等问题。

三是执法行为不规范。有的地方的执法部门变相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导致公安交警乱罚款;有的地方交通路政、运政人员违规上路拦车;个别执法人员收费罚款使用过期票据或不给票据;有的交管协勤人员、收费站工作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协勤证或上岗证;不少治理超限超载监测站没有做到交通、公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不称重即认定超载、罚款放行、重复罚款等问题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