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7日电 国家林业局提供的数字表明,我国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迅猛。截至最近,我国非公有制森林面积达到3510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20.32%。
近3年以来,我国营造林面积连续突破1亿亩。其中,2002年,非公有制造林面积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70.2%,2003年和2004年这一比例已超过80%,去年非
近5年,在我国林产工业发展的总投入中,87%是民间资本,有17万家非公有制企业成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生力军。非公有制林业已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规模化的局面。
非公有制林业作为我国林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林业发展,陆续制定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造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出台了“谁造谁有”、“谁投资、谁受益”政策;《森林法》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保障了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做好林权证的发放工作。非公有制林业与公有制林业享受国家同样的政策和优惠。最近,在新出台的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中规定,只要是国家认定的重点生态公益林,就一律不分所有制,享受国家同样的每亩5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