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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官员引资禁拿奖金

2005-02-0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潘剑凯)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严禁向党政干部发招商引资奖金的通知》中规定,今后,在党政干部参与引进资金项目过程中,一律不得向党政干部发放任何形式的招商引资奖金等物质性奖励。

据介绍,此项政策适用于该省党和政府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党

政干部;具体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党政干部,其他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的党政领导干部。领导班子由省部级党委管理的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由地厅级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中的领导干部,也参照执行。

通知指出,为发展地方经济作出贡献,是党政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义务,不应获取额外报酬;党政干部不应适用地方政府对引进资金、项目的物质奖励政策。但是党政干部为引进资金、项目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作为年终考评的参考条件,予以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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