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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应成为“让民做主”的服务者

2005-02-1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中,社区居委会作为一级行政主体常代表政府行使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权。最近,致公党青岛市委对社区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并建议:社区居委会应逐步从“为民做主”的管理者变为“让民做主”的服务者;应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组建“社区建设研讨会”,定期探讨本社区
建设问题;理顺社区与街道、政府各部门的关系,组建由政府主导、自治组织和社区单位参与的新型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探索社区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社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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