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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采矿业期待腾飞

2005-02-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马尼拉记者王传军 我有话说

“菲律宾蕴藏着价值908亿美元的矿产资源,在未来6年内,矿业将吸引外资65亿美元,出口创汇34亿美元,增加额外就业20万人”,这是菲律宾政府在刚刚结束的国际矿业大会上对未来采矿业发展表现出的勃勃雄心。自去年12月初最高法院裁决《1995年矿业法案》符合宪法,即外国公司可拥有100%股份后,来菲考察投资的外国公司

接踵而至。一些分析人士和投资者纷纷表示,菲律宾采矿业将在外资的带动和刺激下,重整旗鼓,快速发展。

菲律宾矿产资源极为丰富。目前已探明储量的矿藏就有13种金属矿和29种非金属矿,其中,金、铜、镍、铬铁矿等储量分别居世界的三、四、五、六位,而且金、铜、镍等矿的品位都比较高。

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菲律宾采取了经济开放政策,积极吸引外资开采本国矿产资源,其采矿业达到鼎盛时期,采矿业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14%,最多时拥有16万职工。但后来由于政局不稳,马林杜克铜矿等项目带来严重环境污染,引起了国内环保组织和土著居民的强烈反对,菲矿业生产步入低谷。阿罗约总统执政以来,对矿业发展寄予厚望,提出了矿业复兴计划,积极鼓励外资参与矿业发展。

阿罗约政府制定的2004―2010年中期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采矿业在菲经济增长和发展中将发挥重要作用,并将采矿业列为优先发展产业。据统计,2003年菲矿业总产值达7.64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2%,矿产品出口为6.38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8%。

为进一步吸引外资,去年12月初,菲律宾最高法院宣布《1995年菲律宾矿业法案》符合宪法,此法允许外国投资者拥有矿业公司100%的股权。与此同时,菲环境及自然资源部近日还宣布,将土著居民地区办理矿业勘探和开采许可证的时间从以前的185个工作日缩短到104天,而非土著居民地区的许可证办理时间则从65天减少到30天。贸工部也提出给予外资公司6 8年的免税期,并将有关申请期限缩短至20天。在税收方面,以出口为主的外资公司将免征10%的增值税。

在一系列激励措施的吸引下,外国公司纷纷涌入菲岛。在2月初举行的菲律宾国际矿业大会上,澳、加、美、日等国矿业巨头纷纷表示有意注资菲律宾矿业。

然而,尽管最高法院的判决已为矿业发展扫除了障碍,但此间分析人士认为,外国公司投资菲律宾矿业仍然面临挑战。首先,菲律宾土著居民、环保组织、左派以及罗马天主教会等强烈反对1995年矿业法案;其次,菲地方政府腐败严重,不少地方政府巧取豪夺,另设名目要钱;此外,菲律宾矿产资源丰富的地区多属反政府武装力量新人民军出没之地,外国投资者向新人民军缴纳“革命税”已司空见惯,否则公司设备及人员将面临危险。(本报马尼拉2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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