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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财产权的构成与界定

2005-02-2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居民财产权简称居民产权,是指为居民个人所拥有,同时获得公权力或政府所正式承认的,既可以排他利用资产又可以竞争性地通过转让、出租、售卖等方式来处置资产的一组权利。新一期《河南社会科学》(2005,1)发表福建师范大学教授黄家骅的文章《论居民

财产权》,文章以市场经济中居民这一微观主体的产权构成为视角,通过剖析居民财产权的生成机理与学说渊源,从中揭示居民财产权在不同地区、不同历史时期的本质要求与制度规范,进而阐述居民财产权作为一种权利性产权与企业产权、国家产权的不同及相互之间的冲突,指出现代市场经济必须通过权利界定、权利分割、权利对等来理顺居民财产权,加强对我国居民财产权的保护,适应经济增长对居民要素贡献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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