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宣布,2005年底,我国将基本建成全国鲜活农产品流通“五纵二横绿色通道”网络,首次构建全国范围的低成本鲜活农产品运输网络。这一网络,利用现有的国道网,总里程将达到2.7万公里,较原有的“绿色通道”增加1.6万公里。网络建成后,将直接连通全国39个省会城市,71个地市级城市,形成
近年来,各地已陆续开展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建设工作。据了解,2004年,湖南省对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的湖南省车辆,一律免收普通路桥通行费,减半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贵州省决定对全省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营运货车,3年内免缴省内过路、过桥和过隧道费;湖北省全面开通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对整车运输本省生产的西瓜、柑桔、梨、桃、活鱼、大宗新鲜蔬菜和持有绿色食品证书的车辆降低一个收费档次。2004年10月,全国开通第一个区域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川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绿色通道开通后一个月,仅在四川省境内免收的川渝农产品运输车辆过路费就达810多万元。四川泸州养猪农户仅运输成本降低一项,每年可以轻松增收100多元。广西农产品“绿色通道”去年一年就为农民增收约14.5亿元。
冯正霖说:“我们必须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多予少取’的工作方针,千方百计为农民增收创造条件。”近日,交通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核心内容可概括为“完善网络、降低成本、统一政策、保障畅通”。首次明确了“绿色通道”网络运输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建设方案中还规定: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网络上,各省级人民政府可对整车并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予以降低或免收通行费,并不得实行省内外差别政策。这项政策实施后,将在全国构建一个低成本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网络,可直接降低农民的生产支出,促进农民增收。方案还提出:对没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公安、交通执法人员不得随意拦车检查;有违法行为的,必须及时处理放行,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这些政策措施,必将有效消除影响鲜活农产品顺畅流通的不利因素,有效改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