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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采取措施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

2005-03-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靳晓燕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28日电 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夹寄贫困生资助政策、开辟“缓交学杂费”的绿色通道、设置勤工俭学岗位……这些助学措施让走进福州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感到了温暖,消除了顾虑。

200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正式下发。为使每一名学生

都能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各地先后制订出台了一系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与措施,形成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社会资助为辅的全方位助学工作体系。

对贫困生的最直接帮助来自国家助学贷款。这是一种由政府主导、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在上海,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招标、议标等形式确定了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解决了全市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民办高校在内的学生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覆盖面达到100%。

在湖北,该省将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与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结合起来,实施了“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对毕业后自愿到全省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任教的大学生,工作满3年的,省教育厅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用于偿还助学贷款。

在福建,福州大学构建一整套“奖、助、贷、补、减、免、缓”资助体系,除了公共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还从学杂费中划出368万元设立贫困生专项奖学金,并在校内组织了30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总金额达600多万元,基本上使全校的近3000名贫困生通过校内劳动,就能获得180元至300元的生活资助。

在四川,四川大学紧紧抓住人才培养这一中心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奖助学金为重要辅助,以勤工助学为主要补充的新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了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

对贫困生的关怀渗透在日常生活的细节之中。

今年春节前,教育部要求各高校保障留校贫困大学生过好春节,共青团中央也筹集了3000万元专款,帮助贫困大学生解决春节期间的生活费用。中国人民大学专门为特困学生发放了过节补助,各级领导和老师还将深入学生宿舍和食堂慰问留校同学。寒假期间,学校为贫困学生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还开通了值班电话,随时为留校学生解决困难。

据统计,自200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有关金融机构审批全国高校贷款学生23.5万人,审批贷款合同金额21亿元,有20多万大学生得到发放贷款合计10亿多元。全国自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以来,累计已审批贷款学生115万人,审批贷款合同金额96亿多元,先后有108万名大学生得到发放贷款6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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