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实效的增强得益于监督工作思路进一步统一了认识,这就是 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增强实效。
倾心“三农”牢记主人翁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和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全国人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把解决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作为2004年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开展了历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执法检查、工作调研和监督工作。
4月底,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100余人参加的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农业政策调研和金融支农调研等三个小组,由盛华仁、乌云其木格、成思危三位副委员长亲自带队,分赴15个省、自治区,检查有关法律实施情况,督促落实有关政策。
6月24日,3份内容翔实的有关“三农”的报告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报告详细分析了中央“三农”政策取得的初步效果,也如实剖析了当前“三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就严格土地管理、加强“三农”工作、加大金融支农力度等提出了具体建议。
3份报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引起热烈反响。委员们强调,要切实提高对粮食安全和“三农”问题的认识,要求有关方面加强执法和工作力度,严格保护耕地,确保支农政策落到实处。
8月份的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又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国务院和各地工作的同时,强调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多地少、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大国,确保粮食生产、解决好“三农”问题,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基础。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村生产力落后、农民收入增长因素不确定,始终是我国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解决“三农”问题,必须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重视“三农”的决心不能动摇,扶持“三农”的力度不能减弱,加强“三农”的工作不能松懈。
8月份之后,人大常委会继续对“三农”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方面贯彻法律、落实政策。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中央采取的一系列加强农业的政策措施收到明显成效,滥占耕地现象得到初步遏制,农民种粮积极性显著提高,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村和农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三农”问题的持续关注、不断跟踪,以其显著的成效,展现了人大监督的力量,赢得了全社会的尊敬。
就在倾心“三农”的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牢记国家的主人翁工人阶级。常委会适时进行了工会法的执法检查,通过检查使全社会进一步提高了对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认识,增强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观念,对于发挥工会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权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2004年全国工会会员人数比2003年增加1350多万人,增长11%;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数量比2003年增加10万多个,增长7.2%。国务院还专门下发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支持工会组织发挥作用。工会法执法检查还针对国有企业职工反映强烈的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资金问题,明确提出了“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历史拖欠”等四条要求。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正采取措施逐步解决拖欠工资和社保资金问题。
支持依法审计促进司法公正
2003年的6月25日,一批违规大案在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曝光,一场严查乱管理、乱投资、违规挪用资金的“审计风暴”随即席卷全国。
2004年6月23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李金华再次提交了一份让人触目惊心的审计“清单”。在这份对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中央预算管理、中央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和中央其他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一些案例历历在目。
李金华提交的审计“清单”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也引起全社会的极大关注。
6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全体会议高票通过关于批准2003年中央决算的决议,对审计工作报告表示满意,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特别是对重大违法违规和屡查屡犯的事件,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在2004年底前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6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对在审计中央财政预算和其他收支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坚决纠正,对违法违纪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他还要求国务院就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年底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12月15日,温家宝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工作,多次强调要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一定要给全国人大和人民群众一个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答复。
数天后,国务院办公厅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交了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纠正情况的报告。这份整改“清单”显示,从总的情况来看,200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是好的。据统计,截至2004年10月底,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08.72亿元,滞留、闲置的财政资金已按规定下拨239.27亿元,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已收回6.77亿元,已挽回经济损失2.88亿元,各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完善各项制度规定87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各类案件线索222起,已有754人 次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是司法工作的基础。法院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80%在基层,基层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司法工作的大局。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和审议了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关于基层法院和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的报告,强调应把提高基层法官和检察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作为工作重点,这是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同时要切实解决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存在的实际困难,以确保其工作的正常进行。全国人大内司委根据会议的要求,会同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就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了反复协商,促使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编制和经费问题部分得到解决。中编办现已增加5万人编制,用于充实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审判和检察力量。国务院已决定增加法院和检察院办案经费,并决定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增加对边远、困难地区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办案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