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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让商业欺诈无藏匿之地

2005-03-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布鲁塞尔记者 梁晓华 我有话说

欧洲议会近日在斯特拉斯堡表决通过一项新法令,加强消费者保护,打击虚假广告和商业诈骗,尤其是针对来自英国等国的跨国诈骗行为,以及四处泛滥的“减价”或“赠送”广告。一位欧洲议员表示,新的法令将使欧盟各国协调司法行动,让诈骗者无处藏身,面临法律制裁。

记者对此有亲身体验。今年新年前后,在媒

体报道西班牙彩票热闹颁奖不久,记者收到一封西班牙某“证券保险”公司的来信。彩色的信纸上端是有一大串号码的西班牙彩票,称是用“计算机在上百名外国人士中筛选”的本记者名字购买,并中了该国某大奖的“国际人士奖”,金额“96万欧元”!让我迅速电话同这家公司联系,并提供确认签名和银行账户,以免到规定期限后这笔钱“属于无人认领,归西班牙财政部”。信上有签名,有联系电话和主管人的姓名,言之凿凿,跟真的似的,还真让我“享受”了一把突然变为富翁的感觉。

布鲁塞尔作为欧盟、北约所在地,有各国记者千人以上,仅次于联合国总部所在的美国纽约。外国记者由于姓名、住址公开,经常收到莫名其妙的来信,多数来自英国,告诉你“幸运地”被选中成为“获奖者”,可以优惠订阅某杂志或旅行,条件是提供你的银行账号。此外,此间各种各样的“免费赠送”的广告也大多是圈套,尤其以外国人为对象,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成为固定模式,只是在时间地点上做些变动,甚至以南亚海啸受害者的名义进行诈骗。一旦受害者信以为真并如实回复,这些家伙就要求支付高额的“奖金保管费”,通常数千欧元。一旦发现上当者拒绝支付,就会不断遭到电话骚扰和恐吓。反应迟钝些的人,银行账户的存款可能被全数掏空。网上可以看到许多受害者的亲身经历。相信更多的人因为难以启齿,只好自认倒霉。

在网络购物已形成较大规模的欧盟,商业欺诈行为带来的危害日益明显。由于此类跨国诈骗行为涉及欧盟各国不同的司法体系,欧盟长期以来缺乏有效惩治手段,使利用欺诈信和广告对别国消费者兜售骗术者肆无忌惮。查询欧盟委员会“反欺诈署”的网页,也没有对公众介绍防范此类诈骗的办法和投诉措施。

由欧洲议会通过的该法案是欧盟委员会2003年6月提交的,以统一各国对企业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采取有效打击,进一步明确受害消费者的权利,保障消费者和中小企业的权益。被新法列入“非法”的,包括强卖、诈骗,逼迫签约,冒充专业人士及以“免费”赠送骗人上钩,且以支付款项为条件的商业广告等。新法的实行将更有效打击跨国诈骗犯罪行为,也将对从事虚假商业推销行为的企业进行必要的约束。

新的法案将提交近期举行的欧盟首脑理事会讨论表决,计划2007年实施。负责卫生和消费者保护事务的委员马科斯・基普里亚努对欧洲议会通过该法表示祝贺。他说,“这对消费者和整个欧盟范围内的公平竞争是一个重要的进步,将加强对欧洲公民的保护,净化企业竞争的规则和环境。”(本报布鲁塞尔3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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