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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005-03-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陈建栋整理 我有话说

为什么我身为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院长,却对农民工子女教育这么关心?因为我觉得这是关系到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

合肥市农民工不算太多,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却有20多所。在农民工集中的周谷堆方圆几公里范围内,竟有7所这种学校。这些学校很多办学条件极差,校舍都是临时租用的民

房,有的孤立于垃圾堆中,有的教室没有一个窗户,更谈不上活动场所和实验器材,并且很多老师还往往一人身兼多职,教学任务繁重,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

在调查中我发现,农民工把孩子送到这样的学校也很无奈。因为公办教育资源不足,农民工子女不上民办民工子女学校,就面临失学的危险。虽然国家明确规定,农民工子女入学要按“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流入地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基本原则来解决,但由于一些城市的主管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远远不够,保障机制责任也不明确,使农民工子女入学变成无责任部门问津之事。

每次看到这种状况,我心里都很着急。我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尤其是民工流入地政府必须高度重视。不光教育部门要管,公安、财政等部门也要配合。这项工作的关键在经费的落实。政府是义务教育的投资主体,中央和流入地政府都要舍得拨出经费,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当然,在当前公办学校尚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也必不可少,因此政府应加强监管与扶持力度,引入民间资本,实行“二元并举”的办学方式,提高民办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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