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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激情“迸发”

2005-03-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殷泓 我有话说
“两会期间,我们民营企业家谈论最多的,就是前不久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使我们备受鼓舞。”全国政协委员、林达集团董事长李晓林激动地表示。他说,《若干意见》是改革新时期又一里程碑式的重大举措,体现了我们党对时代脉搏的准确把握和与时俱进、兴邦治国的执
政水平。

李晓林委员告诉记者,《若干意见》的意义并不仅局限于这一举措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政治和观念的促进作用本身。其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这一举措向人们发出了一个启示 宏观政策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执行的时间周期越长,对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定就越有益。若是对某一取向过于积极,对另一取向过于保守,往往会造成大起大落、顾此失彼,产生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导致一些深层次问题在一段时期内为人们所忽视甚至造成损失。《若干意见》所体现的正是市场准入宏观政策中性化的正确走向。

“我所以备受鼓舞,是因为对个体、民营资本的大面积准入,尤其是明确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均允许非公资本投资的条款。这既符合WTO基本原则,也是对此前颇受诟病的对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对国内非公资本的‘欠国民待遇’现象的纠偏。”李晓林委员强调,“这种变以‘堵’为主为以‘疏’为主的举措,使民营企业和非公资本得到了充分的‘涌流’和‘迸发’。涌流的是资本,迸发的是激情;发展的是经济,惠泽的是全民。这对于激发非公经济‘成分’的爱国激情和报国热情,无疑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动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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