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3月8日电 从3月1日起,《深圳市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正式在深圳市布吉、龙岗、龙华和沙井四个街道办事处开始实施。按照计划,劳务工所在单位每月出8元、个人出4元就可享受到医院门诊、住院基本医疗保障。与此同时,深圳还将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等纳入劳务工医保体系,在
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合法诊所少和布局不合理、劳务工收入低和支付能力差,现行的劳务工医保制度不完善等原因使深圳劳务工就医难的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据统计,到2004年10月底,深圳市医疗保险覆盖的劳务工不足150万,与深圳几百万劳务工总人数相比,可能只有四分之一左右。
根据深圳新颁布施行的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办法,劳务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2元,其中用人单位缴8元,个人缴4元;劳务工到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时,单行价格在90元以下的诊疗项目及医用材料可全额报销;合作医疗药品目录有900种药品,可基本满足劳务工常见疾病诊疗的需要。